未成年人是否可以对因配合隐匿资产而欠财政部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Jan 25, 2024 17:35:12 GMT 10 Quote Select PostDeselect PostLink to PostMemberGive GiftBack to Top 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25, 2024 17:35:12 GMT 10 最高法院诉讼行政庭第二庭在去年三月的判决中确立了一项原则,即如果未成年人被指控的行为是合作者的行为或导致其法定代表人隐匿资产或权利,使税务机关无法对其采取行动。 正如裁决所规定的,未成年人“不能参与(更不用说有意识和自愿)隐匿资产,因为这些规范概念——合作、因果关系、有意识、自愿、隐瞒、传播、目的、恶意等,是排他性的”。在任何情况下都属于有行为能力人,其中未成年人不包括在内”,从而明确未成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行为能力。 此外,TS并没有在关于是否能够将上述行为归因于其法定代表人的裁决中表达自己,因为它是代表未成年人行事,因为法理上要求后者在上述归咎中存在欺诈行为,即使它是法律上无懈可击。 “被告未成年人的母亲捐赠了位于坎塔布里亚的家庭住宅的所有权”(照片:《经济学家与法学家》) 面对这种情况,法院警告那些打算利用这一原则作为诈骗工具的人,因为它不会预先判断“所进行的合法交易 B2B 电子邮件列表 的有效性或正确性,只要这些交易可能是欺诈性的或以损害他人利益的方式达成的”。债权人,也不剥夺政府采取民事终止合法交易的行动,或者在适当的情况下,针对那些负有刑事责任的人提起刑事诉讼,扣押资产,而其中永远找不到未成年人。” 事实 被告未成年人的母亲在女儿 6 岁时,作为一家公司的唯一管理人,将位于坎塔布里亚的家庭住宅的全部所有权捐赠给了她的女儿。事实证明,政府在采取行动后,宣布母亲对所欠的 477,249.70 欧元的税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来,政府开始转移纳税义务的程序后,女孩被宣布承担连带责任,所有这些都是她母亲的债务。 当时的未成年人对国家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国家法院批准了女孩的连带责任。TS商会支持这一上诉,认为捐赠的目的是隐藏他用来偿还税款的资产,从而摆脱他的资产。进一步声明,在女孩被接受后,她与父亲有法律代表,并表示存在连带责任。但他必须承担后果,因为他是她的合法代表。 鉴于判决中的内容,法官在判决中强调,他得出的结论可能会导致欺诈途径的开辟。